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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章律师 吴国章律师,男,1997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1999年10月份成为一名执业律师,2003年5月份发起创办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现为该所主任。吴国章律师还先后兼任莆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员、莆田市人大内司委法...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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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兰视点】吴贞霞:如何保护您的借款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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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借款利息的错误认识】

在接待许多咨询民间借贷案件的当事人中,许多当事人对于借条中的利息存在错误的认识,主要存在以下几种认识上的误区:

(1)借款人出具了借条,借条上没有约定利息,有些当事人称双方是亲戚,有口头约定利息,开庭时,对方肯定会承认有口头约定利息的事实;

(2)借条没有约定利息,约定了借款期限,有些当事人认为借款利息应当从出具借条之日起按照法律规定的利率标准支付利息;

(3)借条没有约定利息,没有约定借款期限,有些当事人认为借款利息应当从出具借条之日起按照法律规定的利率标准支付利息;

(4)借条有约定借款期限,且约定了借款期限内的利息,有些当事人认为借款期限届满后的利息只能按照法律规定的利率标准支付利息;

(5)借条有约定借款期限,没有约定借款期限内的利息,但约定期满未还款后的利息,有些当事人认为应当从出具借条或借款支付之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照逾期还款后的利息支付利息。

(6)法律保护的借款利率是月2%还是3%???

2、【壶兰律师观点及相关法律规定】

(1)所谓“亲兄弟还要明算帐”,“先礼后兵”,现实生活中,许多出借人基于亲戚、朋友等关系,未在借条中约定利息,只是口头约定利息,认为借款人肯定会承认借款和利息的事实,但是,一旦双方站在法庭的对立面,此时只看证据,而不看关系、人情,根据举证责任规则,出借人须举证证实双方有口头约定具体利息的事实。因此,为了避免讨钱时处于尴尬、不利的境地,我们“先礼后兵”,在借条中明确约定利息。

(2)对于有无约定借款期限内的利息,有无约定借款期限,对催讨利息的影响问题,通过以下表格来理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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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保护的利率是2%还是3%的问题。 

年利率在0-24%之间,法律支持

年利率在24%--36%之间,法律中立+不保护

年利率超过36%,法律禁止 

①当事人约定了月利率低于或者等于2%,法律支持该利率水平;

②当事人约定的月利率在2%至3%之间,根据是否支付利息区别处理:

第一,借款人按照约定利率支付了全部或部分利息,已经支付的利息法律保持中立态度,予以认定,此时出借人想要回多支付的利息或者将其抵扣本金,法院不会支持。但起诉时对于未归还的利息,只能按照月利率2%主张利息。第二,借款人未支付利息,则出借人在起诉时只能按照月利率2%主张利息。

③对于年利率超过36%的部分,出借人可以要求借款人返还或者在借款本金中予以抵扣。

④法律规定

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十一条: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3、【壶兰律师提示】

借款利率未书面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将可能导致主张的利息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因此,不论是否约定还款期限,均应在借条等书面材料中约定借款期限内的具体利率,且该利率不要过份高于法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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