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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章律师 吴国章律师,男,1997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1999年10月份成为一名执业律师,2003年5月份发起创办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现为该所主任。吴国章律师还先后兼任莆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员、莆田市人大内司委法...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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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兰资讯】律师上线第十二期

本周一,壶兰律师依旧准时在《壶兰监督》栏目为大家解答。

本期我们的美女律师黄艳玲姐姐为大家解答了诸多法律问题,包括:离婚、抚养、债务、劳动、租赁,等等。现为大家稍作以下部分节目回顾。

【问题一】

微友“一粒米”咨询:壶兰监督节目,帮我问一下律师,我老公自己欠信用卡8多万了,现在人也联系不上,银行联系到我了,我可以起诉离婚吗?信用卡是他的名字,我要不要还钱啊?

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黄艳玲律师答复:一粒米听众你好,根据你的描述,你咨询的问题主要是两个:一、是关于信用卡债务问题,如果你有证据证明你老公刷卡消费不是用来家庭共同生活,否则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二是关于你想起诉离婚的问题,当然可以。依据《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一方提起离婚,只要被告下落不明,就可在原告所在地提起离婚起诉。“被告下落不明”的证明方式:1、一方亲戚或双方亲戚,包括父母所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2、原、被告所居住的村委会或居委会所出具的证明;3、地方派出所出具的证明;被告单位出具的证明。

【问题二】

微友“夏天”咨询:我和老公准备离婚,有2个孩子,但孩子不愿意跟男方,男方想把男孩要走,怎么办?

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黄艳玲律师答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一般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根据你提供的信息,结合审判实践,一般情况下是一人一个孩子,至于孩子不肯跟男方生活,这是你的有利因素可向法官说明,如果孩子已经10岁,他的意见有关键性的作用。男方想要男孩,根据男女生理特点不同及风俗习惯,法官一般会支持男方的请求。

【问题三】

微友“Canny”咨询:我和前夫去年已经离婚了,孩子归我,房子是我们一起买的,孩子爸爸还住在房子里,我和孩子住在外面,现在孩子爸爸要把房子里我们的东西全部扔掉,我可以报警吗?可以要求他赔偿吗?

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黄艳玲律师答复:就你说的事,还要看房子在离婚时处理好了吗。如果,房子未处理,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一般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未分割属共同共有,那么你仍然有权利使用房子,你前夫把你的东西扔到外面去的行为是违法的,可以报警,如果有损失的话,当然也可以要求他赔偿。如果,房子划归你前夫,他也应提前通知你,给予你合理时间搬离。

【问题四】

微友“AAAA时尚最时尚”咨询:律师你好,我开了两年的服装店,最近在我家不远开了一家和我店名一样的店铺,我家也有很多会员,老顾客。我的招牌又没去注册商标,请问我用什么方法能有效的让他改名字或者是关门,能不能赔偿我的损失?

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黄艳玲律师答复:首先要看你自己店面有没有营业执照,有没有进行个体户工商登记,如果有,一方面你可以通过向相关工商管理部门投诉,由相关部门来处理。另一方面,你也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法律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的企业名称或者姓名,引人误认为是他人的商品,可以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你的损失。


【问题五】

微友"一个人”咨询:我买了一个摩托车花了400,只骑了半个月,后来失主看到了,说是我偷的,然后我被拘留,家里把我取保候审出来了,我想问问,取保候审之后,我会被判刑吗?

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黄艳玲律师答复:根据你的描述,如果确实该辆摩托车不是你盗窃的,你需要提供证据证明是你花400元所购买,比如看能否找到证人、有没有付款凭证比如微信转账等。其次,关于判刑问题,要看摩托车评估的价值,根据《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对盗窃犯罪的量刑规定:1、犯罪数额1000元以上不满1500元的,基准刑为罚金刑;2、犯罪数额15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基准刑为管制刑;3、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3次以上,以盗窃罪论处的,基准刑为拘役刑。4、盗窃公私财物价值2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的,盗窃价值2000元,基准刑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犯罪数额33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当然你也可以争取缓刑。

【问题六】

微友“黄凤珠”咨询:我家里装修,现在包工头拿了我们工资两万多块钱跑了,人找不到,现在小工都问我们要钱怎么办?

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黄艳玲律师答复:首先,看你跟包工头之间有没有签订承包合同,如果你有签订合同,而且拿得出付款凭证,那这些小工是包工头叫来,与包工头构成雇佣关系,与你无关,当然你是没有责任的;如果没有签订合同,你可能要先支付工资给这些工人,然后保留这些证据,通过法律途径向包工头讨回两万多块钱,甚至可以诈骗事由向派出所报案!


【问题七】

微友“雨一直下”咨询:我前段时间出租一套房子,本来自己有地方住,房子租出去半个月,我又没地方住了,现在我想把房子收回来,对方不肯,现在吵得很厉害,怎么办?

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黄艳玲律师答复:你这边提供的信息有限,所以要看你们双方之间有没有签订《租房合同》,合同里关于租房期限是如何约定的,若约定的期限没到期的话,一般情况下你是不能把房子收回来。另外还要看你们所签订的合同里有没有关于提前解除合同的约定,若有约定按合同约定解除。如果既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也没有口头约定租房期限 ,那就是不定期租赁,你可以随时要求解除合同,但需要提前通知承租人要求搬离。建议最好是通过协商解决,如果对方不肯,只能等待合同到期。至于,目前你的居住问题,只好自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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