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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章律师 吴国章律师,男,1997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1999年10月份成为一名执业律师,2003年5月份发起创办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现为该所主任。吴国章律师还先后兼任莆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员、莆田市人大内司委法...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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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兰推荐||最高检、司法部联合印发《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利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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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律师现场阅卷

异地阅卷、线上阅卷

“三位一体”全场景保障机制

——最高检、司法部联合印发《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利工作规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推动构建检察机关现场阅卷、异地阅卷、线上阅卷“三位一体”的律师阅卷全场景保障机制,更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高人民检察院与司法部日前联合印发《依法保障律师阅卷权利工作规定》(下称《工作规定》)。


《工作规定》指出,律师阅卷包括现场阅卷、异地阅卷和线上阅卷等方式。其中,现场阅卷是指律师到办理案件的检察院,现场查阅、摘抄、复制其所代理案件的案卷材料。异地阅卷是指律师在其注册地检察院,查阅、摘抄、复制其代理的其他地区同级别办案检察院的案件电子卷宗。线上阅卷是指律师通过互联网向办案检察院申请查阅、摘抄、复制其代理案件的电子卷宗。


对于三种阅卷方式的适用范围,《工作规定》明确,要以现场阅卷为主、其他方式阅卷为辅,律师代理的案件,均可以现场阅卷,异地阅卷和线上阅卷作为现场阅卷的补充;案卷材料制作有电子卷宗、适合通过互联网传输的,可以申请线上阅卷;不适合通过互联网传输电子卷宗的,可以申请异地阅卷。


针对三种阅卷方式的办理方式,《工作规定》指出,律师前往办案检察院实地进行现场阅卷;检察院通过检察业务应用系统办理律师异地阅卷事项;检察院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办理律师线上阅卷事项。


《工作规定》还对律师的权利保障和保密义务进行了规定。律师认为检察院违反相关规定阻碍其依法行使阅卷权利的,有权向该院或者其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申诉。律师认为检察院违反相关规定阻碍其依法行使阅卷权利,或者对检察院负责控告申诉检察的部门的处理意见有异议的,可以向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申请维护执业权利。


除此之外,《工作规定》对律师在阅卷过程中应当遵守相关规定予以明确,即签订阅卷承诺书,填写阅卷回执,不得违反规定披露、散布案件重要信息和案卷材料,不得违反规定披露、散布不公开审理案件的信息、材料,不得将案卷材料用于本案辩护、代理以外的其他用途等。

来源:检察日报社

转载:最高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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