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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国章律师 吴国章律师,男,1997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系。1999年10月份成为一名执业律师,2003年5月份发起创办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现为该所主任。吴国章律师还先后兼任莆田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员、莆田市人大内司委法... 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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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兰论坛||林海锋:"AI"翻译可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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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翻译可信吗?

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  林海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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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查一品牌授权合同时,被授权方(生产、销售方)用微信将以下英文内容进行“AI”翻译。英文合同内容为:

“7. Scope:Specifically excluding any rights related to the Derivatives,Licensor shall not enter into any agreement with a third party for the production and/or manufacture of Licensed Products to be sold during the Term to/through the Approved Accounts in the Territory. Notwithstanding the foregoing or anything contained in the Agreement to the contrary, Licensee hereby acknowledges that Licensor has licensed, and will continue to license, the   RRR(虚构品牌名称)assets, including, without limitation, the Licensed Property in connection with co-branding / endorsement / collaboration projects and partnerships with third party brands (e.g., RRR* GGG, etc.)("Collaboration Rights"), and nothing contained herein shall prohibit Licensor from entering into one (1) or more agreements with any third parties for the Collaboration Rights and/or for the use of any and all rights in and to the Derivatives on Products in the Territory.”

 微信直译为“7.范围:

 具体排除与衍生品相关的任何权利,许可方不得与第三方订立任何协议,用于生产和/或制造在许可期限内通过该区域内已批准的账户销售的被许可产品。

尽管有上述规定或本协议中的任何相反内容,被许可方特此确认,许可方已授权(并将继续授权)RRR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与第三方品牌(例如RRR*GGG等)的联合品牌/代言/合作项目及合作伙伴关系相关的被许可财产("合作权利"),

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禁止许可方与任何第三方订立一项或多项协议,以获取合作权利和/或在区域内使用与被许可产品相关的任何和所有衍生品权利。

以上翻译内容可缩减为三层含义,一许可方不得转授权;二许可方确认已授权;三不得禁止许可方与第三方签订协议。

而被授权方的要求简要概括为品牌方不得与任何第三方订立任何协议,用于生产或制造在品牌方授权甲方在许可期限和授权区域内已获品牌方批准销售的被许可产品。”但英文合同,在一堆叙述后却又强调不得禁止品牌方授权第三方。这使得双方在独家代理的理解上存在较大偏差,影响到谈判的进一步进行。

在对英文合同版本通过人工直译发现,“AI”翻译存在重大错读。“AI”没有正确理解法律用语“Collaboration Rights”(合作权)与“Licensed Rights”(许可权)的差别。

实际上合同第一段的含义强调的是“许可权是品牌方对生产销售方的上下许可”,第二段和第三段强调的是“品牌方与第三方品牌的合作是平台之间的平等合作,同一个层次的合作”。因此翻译内容应调整为:

“7. 范围 (Scope):

在特别排除与衍生品(Derivatives)相关的任何权利的前提下,许可方不得与第三方签订任何关于生产和/或制造授权产品(Licensed Products)的协议,以在期限(Term)内向/通过区域(Territory)内的核准账户(Approved Accounts)进行销售。

尽管有前述规定或本协议中包含任何相反规定,被许可方特此确认,许可方已经许可并将继续许可 RRR 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与第三方品牌的联合品牌/代言/合作项目及伙伴关系相关的授权财产(Licensed Property)(例如 RRR * GGG 等) [统称“合作权利”( "Collaboration Rights")],且本条款中的任何内容均不禁止许可方与任何第三方品牌就“合作权利”和/或就在区域内的产品上使用衍生品的任何及所有权利签订一份或多份协议。”

合同大概的意思是:授权合同不包含那些“衍生品”(比如联名款)的权利。品牌方(许可方)不能自己去另外找一家工厂或公司,去生产那些专门卖给(被许可方)负责的特定客户(被评估账户)的产品。但是被许可方清楚并同意品牌方(许可方)一直可以,而且将来也完全可以,去跟其他大牌(比如GGG)搞联名合作(就像RRR* GGG那种)。这份合同里的任何条款,都不能阻止品牌方去签这种联名合作的协议,也不能阻止他们授权别人在合作产品上使用相关的标志和设计。

通俗地来讲:

限制部分:品牌总部(许可方)向你保证,不会偷偷再找另一个代理商,专门生产一批同样的产品,然后放到你负责的商圈里的其他店铺去卖,跟你抢生意。不能“RRR+生产工厂或销售公司”;

例外部分:但是,品牌总部完全可以和“漫威”或者“LV”合作,推出“RRR*漫威”联名产品。这种联名款可能通过其他渠道(比如潮牌店、买手店)销售,你开的这家专卖店不能反对,因为这是总部固有的“合作权”。

因此,独家代理权还是有的,但只是在特定区域、特定时间内,在生产和销售领域,但不能限制品牌方与其他品牌之间联名款的合作。这样解读后,被授权方才得以分清权利和义务,为后续谈判找到了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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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

法律术语具有 “一词一义” 的专属属性,AI 缺乏对法律关系的深层理解,仅能机械匹配词汇,必然导致 “权利性质误判”。术语的语境关联性要求高,同一术语在不同合同类型中的含义可能存在差异。如 “Derivatives” 在知识产权合同中特指 “衍生品权利”,在金融合同中则指 “衍生金融工具”;“Term” 在合同中固定指 “期限”,而非普通语境中的 “术语”。AI 无法结合合同类型、商业场景判断术语含义,容易出现 “语境错位”。法律合同常通过 “尽管有前述规定(Notwithstanding the foregoing) ”、“除外条款(Exception Clause) ”、“但书约定(Proviso) ” 构建复杂逻辑,这些句式往往与特定法律术语绑定(如 “但书条款 + 例外权利”)。AI 容易割裂条款间的逻辑关联,遗漏关键术语的限定条件(如本案 “排除衍生品权利” 的前置约定)。同时,翻译需结合商业场景,将 “核准账户”、“授权产品” 等术语转化为双方可理解的权利边界,而 AI 无法兼顾商业逻辑与法律术语的关联性。

因此:

不要依赖 AI 直译法律文本,尤其是涉及权利划分(Division of Rights)、排他性约定(Exclusivity Provision)、例外条款(Exception Clause) 等核心内容,必须由具备法律背景和翻译经验的专业人士处理,确保术语精准、逻辑严密。翻译过程中需聚焦 “术语精准性”、“逻辑严密性”、“商业关联性”,不仅要还原术语的法律内涵,更要结合合同目的、商业模式明确权利义务边界,避免因术语混淆、逻辑断裂导致合作分歧;谈判前应通过专业翻译形成 “权利义务清单”,将复杂条款中的核心术语(如 “独占许可权”、“合作权”、“核准账户”)转化为清晰的商业约定,确保双方对核心权益达成共识,为谈判奠定基础。

法律生命力在于经验和逻辑。翻译作为跨语言沟通的桥梁,必须以专业素养守护这份严谨。AI 或许能提高效率,但无法替代人类对法律术语内涵、合同逻辑、商业场景的深度理解。




作者简介


林海锋律师,宁波大学法学学士、福建省委党校研究生 ,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1999年通过律师资格考试,福建省涉外法律咨询顾问团成员、市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复议咨询委员、莆田市公安局党风政风警风监督员、中国贸促会福建莆田调解中心兼职调解员、市律师协会法律顾问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市律师协会教育委员会委员、城厢区工商联执委、省律协确认的涉外律师人才库律师,并担任相关行政机关及部份企业法律顾问。论文《非法占有目的类型化分析》获2024年华东六省一市论坛三等奖、福建省律师论坛二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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